中新社香港11月21日電 香港“違法占領”進入第55天,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21日頒下書面裁決,拒絕九龍旺角亞皆老街一帶臨時禁制令的上訴許可,亦拒絕暫緩執行臨時禁制令的申請。
  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及上訴法庭副庭長林文瀚在判詞中指出,獲批禁令的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因“違法占領”事件蒙受直接及實際損失,幷非如申請人一方所指無直接損失。
  法官承認,禁制令授權香港警方拘捕阻撓執達主任執行命令的人,並不常見;但當有人衝擊法治,公然挑戰法庭命令,法庭是有需要加入額外製裁的,確保命令有效執行。否則可能會令人對法律失去信心。
  對於申請人一方認為法庭不能在禁令中授權香港警方執法,法官指出,禁制令已列明,警方有合理懷疑,才會拘捕涉嫌妨礙執達主任工作的人,無賦予警方額外權力。
  法官表示,法庭介入是因為有市民的個人利益受損,這是行使《基本法》保障的權利,法庭需要作出公正裁決。即使示威者認為他們有高尚目的,都沒有權踐踏他人權利。這是法治重要一面,作為法官必須維護。
  在庭外,代表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的律師陳曼琪表示,他們是可以隨時執行臨時禁制令的,幷要求執達主任及香港警方協助。不過,21日、22日及23日都不會執行有關禁制令。
  陳曼琪解釋,此舉是希望再次給時間和機會,予繼續公然違反禁制令、挑戰法治的占領人士,希望他們小心考慮相關後果。她呼籲,目前仍然違法占領旺角的人士把握機會立即離開。
  面對旺角下周即將執行臨時禁制令,答辯人、違法占領旺角人士吳定邦透露,已與其他違法占領人士溝通,屆時會讓執達主任執行職務,也不會強硬跟警察對抗,最重要的是人身安全。
  至於另一宗由計程車團體提出,針對旺角彌敦道一帶的臨時禁制令。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21日就決定刪減部份字眼,釐清禁令範圍,將“接近及介乎亞皆老街至登打士街”的一段彌敦道,刪除“接近及”的字眼。
  法官區慶祥認為,原訟庭有權修改已蓋印的臨時禁制令,令原意更清晰,確保命令得到實際執行。(完)  (原標題: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拒絕旺角禁制令之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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