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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杭州6月3日消息(記者李佳)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近期,杭州、東莞等城市對房價進行“備案管理”,受到普遍關註,雖然不能直接等同於“限漲”“限跌”,但“有形之手”對房價的干預,還是引發了一些爭議。
  近期,杭州市物價局、住保房管局聯合出台規定,從5月26日開始,如果杭州商品房實際成交價低於備案價格超過15%,將無法進行網簽,需要重新報備價格。外界把這個規定解讀為“限降令”。對此,杭州市物價局和住保房管局則回應稱,“限降”是誤讀,房地產開發企業完全可以根據建設成本及市場供求等情況調整價格,這次備案管理主要目的是為了規範商品房的銷售行為。重新報備價格的手續也簡單,兩三天時間都能完成。之後,東莞也出現了開發商降價超過15%、導致購房者無法網簽的案例。東莞的解釋是,這不是新政策,而是2011年出台的老辦法。
  記者瞭解到,房價備案管理確實並不是新做法,上海、深圳、南京等地都有此規定。各地的房價備案管理大約在2010年底到2011年初前後出現,最初的目的是限漲的,09年到10年,房價快速上漲,為控制地方“均價”,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門通過房價備案控制房價上漲,抑制開發商隨意亂漲價的行為。
  對近期杭州、東莞等地實施房價“備案管理”,有認同的,也有覺得不好的。不少開發商認為,政府“限降”可能是想穩定市場信心,避免價格出現較大波動,起到了預防房價“斷崖式下跌”的效果。但對一些想低價走量,急於回籠資金的開發商來說,重新備案價格需要一定時間,這對房企的銷售和資金鏈會造成巨大的壓力。
  還有房地產分析人士指出,重新備案的不確定性在於,房管局可以給開發商按價格下調之後的價格做備案,但同樣也可以不予審批。不管怎麼解讀,還是對整個市場降價設置了一道障礙,等於插手了企業的經營權,這是目前爭議比較大的地方。  (原標題:杭州東莞房價被指變相限降:直接干預房價漲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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